五一小长假快来了!就在不少人准备旅游,舒展一下因疫情困守在家的筋骨时,还有一些人无法享受“五一”假期。前年3天、去年4天,今年的“五一”小长假5天。那一个贵州人如果这5天都上班,能拿到多少钱呢?记者根据相关规定算了一下:最少约能拿900块钱。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调整劳动节假期安排:2020年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按此逻辑,5月1日当天为法定休假日,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倍另行支付加班工资;5月2日、3日、4日、5日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如不安排补休,则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倍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上班时间21.75天折算,即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根据上面的计算方式,只要确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就能确定加班费。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上次公布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每月1790元;二类区:每月1670元;三类区:每月1570元。如果以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举例计算:一个月上班时间为21.75天,那么日加班工资就是1790÷21.75=82.30元,5月1日每日工资=工资基数(举例的1790元)÷21.75×300%=246.90元。5月2日、5月3日、5月4日、5月5日每日工资=工资基数(举例的1790元)÷21.75×200%=164.60元。如果4天都加班,再×4,那就是658.39元。
如果“五一”黄金周都加班,那么最低能拿到246.90元+658.39元=905.29元。(注:以上工资计算方式只适用于标准工时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理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上班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上班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企业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能延续上班时间,一般每日不允许超出1小时;因特殊原因要延长上班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上班时间每日不允许超出3小时,每月不允许超出36小时。根据《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真实的情况,当月的工资一般是在下月初或者下月中旬发放,如果未付加班费,劳动者可投诉。如果劳动者发现企业未依法安排补休或者未依法支付加班费的,可拨打劳动保障服务热线或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也可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网上投诉。